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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存放万个烟花 当事人被行拘

常熟日报讯(记者 杨之洲)日前,市公安局尚湖派出所会同治安大队成功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行政拘留一人。

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侦查后,确定了张某在尚湖镇的家中非法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的相关事实,随即对存放烟花爆竹的房屋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就是一普通的民宅,周围还有十几户居民,一楼西北角的房间里随意堆放着一箱又一箱的烟花爆竹,不符合存放烟花爆竹的条件。

经清点,张某非法存放了手持烟花80发彩竹筒163支、手持烟花20发彩竹筒128支、40个烟花金蘑菇、648粒耀华彩色球、18个烟花魔力宝贝、128枚爆竹金龙炮、536枚爆竹财运高升、1箱组合烟花、530支手持烟花星星草、70个烟花金银财宝、5400支手持烟花欢乐晨光花、5个2000型喷花、780粒烟花开心果,共计近万个烟花,涉案金额3万余元。

张某称自己是做烟花爆竹生意的,已经营了十八年,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有。但原经营店面因存在安全隐患还没有整改好,他就把这些烟花爆竹从店里运到了自己在家中打算暂时存放,等到年末再将这些烟花爆竹卖掉。目前,张某被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他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查扣,将择日销毁。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储存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并对烟花爆竹进行专人专库管理。市民若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存储及买卖,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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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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