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新闻网首页

手机新闻网

新闻客户端

物管与业主矛盾频发引起市民热议 和谐相处方可长久

文/本报记者 王钱欣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矛盾频发,相关报道常见诸各大报端、网站。本报也曾多次报道过类似新闻。如何处理好这对“欢喜冤家”的关系也引发了不少市民的深思。对此,本报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从不同的视角看待这个问题,讲述了自己的看法。

声音一 另类管理引人反感

“明明还没到时限,物业偏偏要来收物业费。”11月23日,本市香溢璟庭业主刘女士这样向市便民服务热线反映。她说,和物业的合约上明明约定物业费只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缴清即可,但最近一个多月以来,小区物业经常用各种方式催缴物业费,还会上门直接敲门骚扰,甚至还会打电话至业主工作单位进行骚扰等,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她认为,只要物业认认真真为业主服务好,业主自然会把钱交给物业。

与刘女士想法类似,中南御景城小区业主章先生也觉得,物业就是为业主服务的,服务不能采取极端行为。就在11月上旬,他停在小区公共路面上的汽车被物业锁住了。章先生说:“我车子停的地方是不对,可物业为什么就不能贴个提示纸条,偏偏要锁车呢?锁车之后去物业那里办理开锁手续很繁琐。”

无独有偶,10月8日和14日,住在湖畔现代城小区和景天花园小区的两位业主投诉物业采取“下三烂”手段管理小区。他们均反映物业在管理乱停车时,会将文明停车通知单用“很厚的双面胶”或“大量胶水”粘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正中央,导致通知单“很难撕下来”,对业主造成了困扰。

声音二 业主始终“转不过弯”

对于业主的投诉,做物业管理的也是一肚子苦水。有近10年物业工作经验的孙先生说,计划经济年代,大家住单位分配的房子,单位的总务科、后勤科支付了水电、房屋维修费用。现在市场经济,房子是自己购买的,这笔钱理所当然应该自己出。可仍有很多人接受不了住自己的房子还要给别人钱这样一种观念,甚至觉得“想当年没有物业我们不也照样过得好好的”。受这种观念影响的业主对物业提供的服务并不关心,物业做多做少似乎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往往也不会主动缴纳物业费。

孙先生告诉记者,还有部分业主在小区日常管理上表现得很不积极,希望自己什么都不参与,也不愿意承担什么责任,认为小区既然交物业去管理,物业就应当好“仆人”,从看大门到日常保洁、从修电梯到修房子,什么事情都应由物业去做,把物业放在一个有无限责任的角色上。殊不知物业必须要按合同约定来办事,管该管的事情,有些事情确实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可业主不这么想,就认为物业是个“全天候专职全能仆人”,一旦觉得哪里不满意,就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用,甚至极端地要求取消物业管理。殊不知,有些问题不是物业的错,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开发商没有去及时处理,导致业主情绪积压进而转移到物业身上。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不管之前作出了多少努力,全部白费。

声音三 换位思考相互理解

物业和业主真的就只能“互掐”了吗?对此,市民孙先生有自己的想法。他说,作为一个产业,物业不仅关系着业主生活,也维系着社会和谐与稳定。物管与业主之间要相互沟通理解,相互体谅,多为对方思考。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物管的监管,这样才有可能让物管真正成为业主的“好管家”。

市民余女士也觉得,和谐的物业和业主关系是城市文明的一部分。物业管理不能是“我管理,你缴钱”那么一个简单的运营模式,需要物业与业主的互相尊重。平等才能互利,物业要为业主提供人性化的服务,业主也要多体谅物业的苦衷。物业与业主之间良好的关系可以促进和谐共处,反之,只会造成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由于缺乏运营资金而难以提升服务质量,双方陷入一个无尽的恶性循环。

    声明:所有来源为“常熟日报”和“常熟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12-52778455,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浦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