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记者 陈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39号公告),自4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税率下调新政。《公告》发布后,常熟海关积极加强对外宣传,推动政策落地。
《公告》明确,自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另外,按照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这也是继2018年5月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的进一步降税利好。
新政发布后,常熟海关通过公告上墙、政策宣讲及通关申报指导等途径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并认真组织增值税改革政策学习及海关相关环节业务培训,设立咨询岗位指定专人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海关同时提醒,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的利益,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及时向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