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记者 杨婧)买了小区的车位,没交车位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不让车辆进出,业主觉得心里很不爽。这车位到底能不能停?日前,市民陈先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陈先生说,自己于2017年购买了中南世纪城南区房产的一个地下停车位,但因为没有入住,所以车位是空着的。直到今年3月准备去住时,物业工作人员不让他将车子停在自家车位内,理由是他前几年未交车位管理服务费。这让陈先生感到非常气愤。
江苏金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业主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上第三章第五条,地下室停车位运作管理通过收取地下车位管理服务费进行。而每年的管理服务费用为40元/月,一年共计480元。业主如果要正常停车的话,需要将前几年拖欠的费用缴清方可。
记者从市房管处物业管理科了解到,虽然车位的使用权是业主,但是平时业主们只管使用车位,而管理工作却是物业的责任。虽然业主未入住时,车位是闲置的,但整个停车区域需要照明、定期打扫和维护,这些费用和服务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既然享受了服务,应该按照约定交费。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家龙认为,物业以未交管理费为理由不让业主停车要看有没有依据,如果协议中有约定业主需缴纳车位管理费,那么业主就应缴纳费用后再使用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