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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八大调整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张怡心)为实现与苏州政策的全面接轨,自2021年起,原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名称变更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参保政策也出现相应调整。

按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市统筹工作方案,本市将在2022年年底之前,逐步实现常熟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与苏州全面接轨。此次调整共涉及八大变化,除名称变更、重新划分居民医保参保人群、调整医疗机构等级划分外,与市民切身相关的调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明年起,针对不同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设定了不同缴费标准。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每人350元,学生少儿(含符合入医条件的新市民未成年子女)个人缴费每人280元,各级财政补助79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每人150元,其财政补助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2020年度已参保的新市民子女,如未取得2021年度入医资格的,参保不享受财政补助,由个人按每人1070元全额缴纳。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保费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二是调整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标准。2021年,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不作调整,将门诊封顶线调整为1300元。同时,逐步建立门诊慢病制度。

三是调整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2021年起,本市统一执行苏州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封顶线。参保居民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自负,超过起付标准至封顶线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结付,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结付。未就业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学生少儿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皆为500元。按照起付线至4万元,住院报销75%;4万元至10万元,住院报销80%;10万元至20万元,住院报销85%;20万元至35万元,住院报销90%。

四是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有关待遇。根据苏州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部分门诊特定项目的待遇标准调整。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35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照90%结付。重性精神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费用,在4000元以内按照100%比例结付;4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的费用,按照60%比例结付。再生障碍性贫血使用专科药品治疗,在费用8000元限额内按照90%比例结付。血友病使用专科药品治疗,在费用60000元限额内按照90%比例结付。新增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为门诊特定项目,其符合门诊特定项目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800元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

五是调整居民医保缴费方式。2021年续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务必在今年11月23日至12月15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助缴费,或通过常熟农商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常熟支行各营业网点窗口缴费,或将缴费部分足额存至代扣协议有效的缴费银行卡中,待银行代扣征收。

此外,2021年新增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新生儿和户籍新迁入人员首次参保的,也需在12月1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登记、缴费。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则到入医申请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登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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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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