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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疫情防控“隔离墙”

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戴晓怡)自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展开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人物同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不断完善防控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月27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对大润发新颜路店、常客隆海虞北路店、欧尚珠江路店及黄河路店4家商超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检查了商超进出人员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对超市内在售和存储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索证索票、台账资料、消毒管控记录以及冷链接触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4家商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基本都不在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对部分存货也严格落实了备案管理措施并采取了封存不上架的措施。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同时做好对国产冷链食品的防控工作,定期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以及商品、设施设备进行检测。

此前,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社会餐饮、学校食堂等单位,摸清了冷链食品相关贮存服务提供者、生产经营者和集中交易市场自建冷库的本底资料,要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及时备案,督促指导涉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台账。截至目前,共检查集贸市场387家次,超市、餐饮单位、食品小作坊等各类经营户3481户次,排查到各类冷库经营户543家,其中进口食品冷库222家。同时,本市成立了进口冷链集中监管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集中监管仓建设和运行,并将其列为2021年度常熟市民生实事工程。此外,以进口冷藏冷冻肉、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生产单位、大型商超为重点场所,监管部门强化市场排查,打击违规行为,共封存了涉嫌无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的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约23.67吨。

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严格核查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要求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做到海关报关单、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合格证明、消毒报告“四证”齐全。同时,对进入本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严格落实抽样核酸检测全覆盖、包装预防性全消毒、来源全程追溯、人员全防护的“四全”防控措施,并要求相关经营者对进入本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查验“四证”或《苏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凡是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依法查处,筑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隔离墙”。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发布了进口冷链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处理和食用冷链食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消费者应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建议暂不海淘和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选择冷链食品时,除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外,还应关注产地、来源、冷链食品通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等信息,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选购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双手。

处理冷链食品时,应保持厨房通风和清洁,接触冷链食品前后要洗手消毒;要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完成后应对厨房台面炊具进行清洁和消毒,注意避免使用醇类消毒剂,以免引发火灾。

消费者在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应做到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放至冰箱保存,并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时刻保持防护意识,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健康、平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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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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