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部署和省、苏州、常熟市委关于县乡换届工作总体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时间
我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9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1月底前结束。2021年12月8日为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民登记时,以选举日作为年满18周岁选民的计算时间。
2022年1月底前,新一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产生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关于选举工作机构
市、镇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镇选举委员会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
街道(含开发区)、常熟理工学院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选区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三、关于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常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14名,按照城乡相同人口比例的原则分配代表名额,直接分配到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垂直单位。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参照往届惯例做法,直接分配驻常部队、常熟理工学院代表名额各2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的规定,常熟市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86名。
四、关于开发区、街道、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垂直单位的参选问题
开发区、街道和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垂直单位的人员参加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垂直单位中的驻镇单位既参加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也参加驻地镇的镇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开发区、街道和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垂直单位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下,主动协助、积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垂直单位人员参选,参照上级及周边县市做法,为便于代表选举和后续代表活动的组织,按照区域相近、工作关联的原则,纳入到城区范围街道划分选区、参加选举,不再单独划分机关选区。
五、关于驻常部队、常熟理工学院的参选问题
驻常部队、常熟理工学院的人员参加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驻常部队的选举事宜,由市人武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实施;常熟理工学院的选举事宜,由常熟理工学院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