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 葛洁)5月16日,常熟法院向某家居公司发出首张信用修复证明。这是常熟法院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正向激励的重要举措。
受疫情影响,某家居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常熟法院受理涉及该公司的6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常熟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向银行抵押的位于梅李镇赵市村的不动产并启动了司法拍卖程序。承办人了解到,该公司系在新三板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虽然暂时遭遇困难,但仍有“造血”能力,且该公司已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了智能制造项目,拟注入智能机器人制造资产后在北交所挂牌上市。常熟法院将破产重整理念贯穿执行进程,积极协调该公司、注资方及各债权人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
5月16日上午,执行人员召集各方主体至该公司现场办公。在确认和解协议和履行情况后,常熟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当场屏蔽该公司的失信信息、撤回不动产拍卖程序,并开具信用修复证明。信用修复不仅让企业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温度,更让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地融入资本市场,
常熟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高院、苏州中院工作部署,延伸司法职能,积极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发改委、科技局等职能部门,为注资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高质量资产注入相关事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链接
信用修复证明是由法院向已履行完毕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它明确显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停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已屏蔽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被执行人信用已修复。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本案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