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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存隐患

文/融媒记者杨之洲

正值三伏,烈日灼人,热浪扑面。许多电动自行车车身多了一副车篷,挡风遮雨还防晒。加装的车篷看似好处良多,实则隐患不少,甚至可能成为致命利器。

在虞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加装车篷的电动自行车。7月18日中午11时,海虞北路青墩塘路路口,每一次绿灯亮起,总有好几辆加装了车篷的电动自行车从路口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也规定,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车篷的存在,让电动自行车车身整体加宽近一倍。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后,影响车体稳定结构,增加车辆碰撞面积,也增加了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记者在海虞北路青墩塘路路口观察的近一个小时内,先后被车篷碰擦两次。事实上,被加装的车篷碰擦过的市民不在少数。市民唐凤英告诉记者,上个月她就因车篷和对方车篷碰擦而发生事故,腿上的擦伤至今还未痊愈。因此她主动拆除了车篷。

加装车篷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视线会受到遮挡,增加视野盲区。尤其正当酷暑,许多驾驶人穿着防晒衣,将自己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视野盲区,影响安全驾驶。2022年1月,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陈某驾驶加装了车篷的电动自行车撞倒了行人章某,章某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该肇事电动自行车上的车篷为加装装置。陈某坦言,事发时下着雨,车篷上有雨水,自己的视线很模糊。最终,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此外,加装车篷等于给电动自行车加了一个“帆”,提高了车辆风阻,影响驾驶人操作,一旦遇到大风天气,车辆难以控制,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市民周芸莉曾在台风天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一阵狂风袭来,加装了车篷的电动自行车瞬间被吹离了原定方向,导致她一头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所幸无人受伤。

更危险的是,发生事故后,车篷容易带来二次伤害。6月23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民生大道上,一名外卖小哥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慎摔倒,被车上安装的车篷扎伤颈部后身亡。

惨案历历在目,警钟必须长鸣。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丰富形式,让加装车篷的危害等交通安全知识真正入心入脑,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不加装车篷、主动拆除加装的车篷。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同时,对销售商如有改装等行为也做了严格处罚规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加装车篷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相关店铺的日常监管,防止非法车篷流入市场。

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要抛弃侥幸心理,强化自身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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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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