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融媒记者张怡心)连日来,本市持续高温天气,商场、公园成为市民避暑纳凉的好去处。但高温带来的不仅是对市民生活的“烤”验,城市文明同样也在经受考验。在商超赤膊光膀、脱鞋晾脚;在公共场所摘花捞鱼、占长椅睡觉;在夜市大声喧哗、随手乱扔垃圾……这些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给宁静的夏天带来不和谐的音符。
8月7日晚,在大坝桥游园内,沿河座椅上已坐满了饭后前来乘凉的市民,大家团扇轻摇,惬意地拉着家常。但也有些年长男性将衣服撩至腋下,甚至个别人干脆脱掉上衣,十分不雅。游园的凉亭里还有人脱了鞋躺卧在原本可容纳两三人的座位上,霸占公共资源不说,也影响了周围人纳凉的心情。马路对面的元和市民文体活动中心人头攒动,聚集了很多散步健身的居民。三个篮球场“客满”,不时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一个足球场内摆满了游乐设施,俨然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场;乒乓球活动区旁,还有几个贩卖烤肠、柠檬水等小吃的小摊,跑道边的草坪里隐约可见丢弃的饮品杯、竹签、塑料袋等垃圾,附近的分类垃圾桶里的垃圾也并未严格按照要求投放。
公共场所不仅是人们活动交流的地方,更是人们展现个体素质乃至城市品格的平台,引导市民文明纳凉尤为必要。2022年5月,《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苏州市 第一个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立法文件。条 例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在公共场所应当着装整洁、言行得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维护公序良俗。
《条例》出台后,贯彻落实是关键。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内容和分工,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市民文明纳凉的责任和意识。可在公园、商超、十字路口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播放规范文明行为宣传片或设置引导牌,积极营造文明纳凉的良好氛围。还可以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志愿者分时段、分区域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对于一些不文明纳凉行为进行劝导,明知故犯、坚决不改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和曝光,督促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纳凉习惯。文明纳凉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引导,更需要市民的自律。市民以文明方式纳凉是对公共场所提供凉爽惬意环境的回报,在积极响应文明纳凉号召、以身作则的同时,也要当好文明纳凉的监督员和宣传员,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共同创造舒适、和谐的夏日消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