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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开网店涉嫌商标侵权

常熟日报讯(通讯员李军侯巍)小王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不忍心看送外卖的父母为了生计过于奔波劳累,就想着利用暑假勤工俭学,赚点学费和生活费。作为“互联网原住民”一代的小王,伴随着网络、新媒体一路成长,可谓“见多识广”。于是小王打算乘着电子商务的东风,也分“一杯羹”。人在家中坐,动动鼠标、敲敲键盘,就能轻松走上“致富之路”。

小王打开某购物平台,在阅读商家入驻流程以后,按照平台的操作提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很快就开了一家网店,还给自己的店铺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店是开张了,卖点啥呢?做生意没有资金咋办呢?店铺没人关注、没有粉丝咋办呢?小王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电商大咖们毫无保留地分享成功之道。“无货源、一件代发全流程实操分享”“一站式带你无货源开店、轻松当老板”“电商行业稳赚**万大揭秘”“没销量?找专业电商代运营”……数不清的“赚钱教程”让小王眼花缭乱,有种遍地是黄金的错觉。在观看了几个“保姆级”的教学视频后,小王下载了“一键搬店”“一键铺货”“一键盗图”等各类软件,看到什么商品火,就跟风卖什么,商品链接也只需要“一键转载”。没过多久,刚开张的新店上架了上千个“大牌”商品。

小王店铺短时间内上架了众多涉及某服装品牌的商品链接,一下子就进入了某商标权利人A公司法务的视线。A公司为维护权利,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要求小王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商标侵权事实清楚,A公司经过授权许可,有权使用涉案商标,有权对相关的侵权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被告小王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在所开网店销售的服装链接中,使用了涉案商标,商品展示图片中也标有涉案商标,应当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民事责任。

开庭前,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告小王,在向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小王深感后悔,表示只是看到网上很多人说“0元”开网店,稳赚不赔,就想趁假期减轻一下家里的经济压力,并表示会立马下架这些侵权链接,店里链接有几千个,自己都不知道卖了什么商品,而且自己的店开了没多久,也没卖出几件,还是找第三方发货的,没有收入,也无力支付赔偿金。事后,小王父亲多次联系法院,表示自己因整天忙着送外卖赚钱,对孩子疏于管教,提出要与原告协商处理的意愿,希望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了孩子以后的学习和生活。经多次沟通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

在最近受理的一些知识产权案件中,被告的年纪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开设网店、短视频带货、直播带货等,对于接受新事物能力很强的“00后”来说,不再是新鲜事。许多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开网店,自主创业。一些网络平台还发起了“大学生电商创业就业扶持计划”,在店铺注册界面增加“大学生开店入口”等。这些举措的确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缓解了部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但是很多大学生往往只关注到成功商家获得的高热度和高收益,却忽视了背后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有待加强,有的大学生甚至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他人,用于他人经营网店,有的大学生用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出借给他人使用,这些都潜在很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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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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