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政协
2015年01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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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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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建龙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常熟市委员会发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明确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让律师全方位参与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对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市于1999年正式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多年来,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政府信访接待,参与化解群众社会性矛盾,担任政府机关及开发区的法律顾问,10家律师事务所与10个镇、管理区司法所结对共建,推行“一村一顾问”,为各级政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分析在推进过程中尚存在的法律顾问与政府部门互动不足、法律顾问选聘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

1、规范聘请方式,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建议制定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的试行办法,明确并提高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准入条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备选库,选拔具备相当资历、业绩、经验丰富、品行良好的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2、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政府事务管理。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对相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通过列席政府各类会议,对政府改善经济运行环境、拉动内需、谋划项目、扩大投资、企业减负等工作中的涉法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社会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的对策和建议,给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当好法律参谋。

3、政府重大决策、文件出台前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一是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要组织包括政府法律顾问在内的专家、社会各界人士,就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及合法性审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参与政府出台文件审查,政府法律顾问协助政府法制部门,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立法成本效益、社会风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4、搭建律师法律服务有效平台。一是法律顾问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接访,为上访群众分析法律关系和适用政策情况,将上访群众引入采用法律程序的正确途径,引导群众合法理性维权。

5、法律顾问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通过建立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专家库,律师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会商评估,制订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律师从法律层面剖析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并参与制定改进措施。

6、将法律服务列为政府采购目录。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是国际惯例,可借鉴上海、苏州的做法,把律师法律服务确定在政府采购目录中,进一步提高律师法律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和律师的社会地位,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