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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生课外培训机构

民盟常熟市委:

规范中小学生课外培训机构    

办理方式:市政府领导领办

经营性课外培训教育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规范课外培训机构,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显得尤其重要。

1、整顿规范全市的培训机构。由市政府牵头,联合教育、工商、公安、税务、消防及物价部门,对全市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督查,对超范围经营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限时整顿,严厉打击无证培训、借咨询之名搞教育培训等行为。

2、开办社区学校。在虞山镇社区试点开设课外培训站,由教育局团委、工会牵头,发动一批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志愿者,利用双休或节假日参与,并将此项目列入“七彩假日系列活动”。如各方满意,可向全市推广。

3、开展公信力调查活动。重点考察中小学课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服务、教学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等指标,评选出“常熟市十大最具公信力教育培训机构”,引导教育培训市场有序发展。

4、建立协会管理模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将登记在册的培训机构组织起来,建立市“教育培训机构协会”,制定规章制度,实行量化积分考核,依据积分评定星级,颁发星级证书。由协会定期组织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培训机构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日益增长,全市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数量也有序增加。但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的发展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和政策措施层面加以完善和改进。在提升公办备案的非学历校外教育机构服务能力的同时,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切实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服务和管理,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现状

目前,我市经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有90家(幼托机构除外,与去年持平)。其中,集体办备案教育机构41家(比去年减少3家),民办49家(1家拟于近期年检后撤销,数量与去年持平)。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机构,提升教育培训能力和水平,我市教育部门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具体工作。

一是把好宣传关。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已举办或拟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相关办学政策、要求的咨询和宣传,提高对举办意义及责任要求的认识,告知审批流程,提供如举办所需材料目录。2013年拟举办者到市教育局咨询后,决定举办并通过审批的有4家,放弃未办的有十家左右。

二是把好审批关。对于举办者拟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前,首先要求其征得当地政府同意。同时,市教育、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按照标准对每一家拟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多次的现场查看和资料查阅,市教育局把机构所处环境、房屋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餐饮安全情况(指有食堂的机构)作为前置条件的前提下,同时把安全保卫的人防、物防、技防作为前置条件之一,新批的机构要求有自己内部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与公安连网的紧急报警按钮,要求学员(特别是非成年学员)上课时要有保安值班。从2012年开始,还要求相关机构递交承诺书,承诺不会出现超范围教育培训现象,严格遵从审批项目。同时,还关注师资力量的配备,严禁公办在职教师到非备案(即非公办)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任职,注意品质品牌等各方面,做到合格一家审批一家。教育局审批后,督促审批单位到民政局、发改委物价部门、税务局等办理相关手续,和相关单位做好协同管理。

三是把好管理关。市教育局、消防大队、公安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把批准的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纳入常规管理对象,进行常规检查,引导进行各类创建活动。一是做好年检工作。依法实施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二是进行优秀单位、诚信单位、“X A级单位”评估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根据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安全状况及履行诚信办学情况等,进行常熟市级的“优秀单位”、苏州市级的“诚信单位”评估,积极推荐参加民政系统的“X A级单位”评估。同时,积极推荐有突出贡献的民办非教育机构负责人参加常熟市级、苏州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打造一批品牌培训单位,引领常熟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走上良性发展、优质发展的轨道。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公办备案的非学历校外教育机构吸纳力量有待提升。虽然目前有少年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书院教育培训中心、庞薰琹艺术培训中心及部分乡镇社区教育中心举办的培训中心等为中小学、幼儿提供教育培训,但由于本身培训市场需求大及有些单位因培训加班费用发放问题使办学动力不足,使得吸纳力量更显不足。我们将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措施,让公办备案单位有更高的办学积极性,吸纳更多的有培训需求的学生。提案中建议的借用社区力量办学的模式有一定可行性,有条件的社区可以积极尝试,以丰富学生的假期活动。

二是工商登记的教育咨询机构存在擅自开展教育培训现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国务院至今未出台相关规定。目前,有工商登记的教育咨询机构打起了“擦边球”,以“教育咨询”的名义擅自开展教育培训,吸引了一部分有需求的学生家庭。但往往也是这些机构成为家长及学生投诉反映其收费较高、质量较低的主体。下阶段,我们将积极通过社区和家长开展宣传,引导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加强部门协作,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工商部门将在登记核准教育咨询机构时提醒申请人规范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和教育咨询机构超范围进行非学历教育问题的将及时抄告教育行政部门。

三是部分非学历教育机构存在超范围培训行为。目前我市教育部门对以应试为目的的学科类补课辅导还未放开,而家长及学生的需求量又很大,于是就出现了以违规增设考试类科目、内容为主的超范围培训现象。对于批准的非学历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在审批时对办学的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办学培训机构因运行困难或因家长、学生要求而出现超范围培训,且受到家长及学生的欢迎。对于这些机构,目前基本能通过教育而进行整改。如果有些机构仅为部分整改或不整改,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通过年检或撤销其办学许可。

下一步,市政府将考虑组织成立相关联动机制,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监督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活动,鼓励现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入苏州市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规范、自我提升,实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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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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